北京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6年,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,主要负责北京地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,承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。主要工作任务:命题、考试组织、招生录取、考试评价等。命题包括高考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、自考命题;考试组织包括考生报名、政策咨询、印制试卷、组织考试、集中评卷、报告成绩等;招生录取包括中招、高招、研招、成招录取组织和实施;考试评价包括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、高考等考试结果进行研究。教育考试推动素质教育,关乎千家万户,彰显公平公正,涉及社会稳定,责任重大,使命光荣。建院以来,在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心指导下,考试院人围绕“专业化、多功能、服务型”建院目标,坚持“一五三”考试管理模式,形成“三抓三保证”工作格局,为国选才,为民服务,努力办人民满意的考试招生。